按照國家藥監(jiān)局關于發(fā)布《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(2021年版)》的公告(2021年第51號)要求:
自2022年1月1日起,,化妝品注冊人,、備案人申請?zhí)厥饣瘖y品注冊或者進行普通化妝品備案前,,必須依據(jù)《技術導則》的要求開展化妝品安全評估,,提交產品安全評估資料,。
在2024年5月1日前,,化妝品注冊人,、備案人可以按照《技術導則》相關要求,,提交簡化版產品安全評估報告。
Copyright ?2021 【百檢(上海)信息科技有限公司】 滬ICP備19010749號-25